扣滿25分餐廳將被查封!最嚴記分制餐飲處罰辦法來了
侯其鋒 · 2019-11-21 09:51:20 來源:紅餐網 3778
交通違法處理最嚴格的地方,無疑是深圳。
這次,深圳又出臺了餐飲業目前最嚴格的檢查辦法,和處理交通違法一樣,也采用記分制!
根據新出臺的《深圳市餐飲服務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深圳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12個月的記分周期內,如果被扣滿25分,將被直接查封。
法務君摘出了其中的重點,供餐飲老板們參考。我們要警醒的是,很多餐飲品牌已經按照如此嚴格的標準來打造門店,不合規將會被加速淘汰 。
適用范圍:全品類納入
深圳市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包含餐館、飲品店、糕點店、微小餐飲、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總部、餐飲管理企業和單位食堂 。
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查處,不適用本辦法。
記分方式:扣滿25分查封門店
餐飲服務提供者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發證之日起,每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 。
依據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結合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嚴重程度,將一次違法記分的分值設為5分、2分、1分三個級別 。
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在一次監督檢查中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的,實行累積記分 ;在同一記分周期中被不同次檢查中發現相同或不同種違法行為的,每次均將被記分。但同一種違法行為涉及檢查表兩項以上記分標準的,應當按照最高分值的條款記分,不重復記分。
監管部門依據年度記分周期內的違法行為實施分級分類評定管理,按照以下規定降低其評定等級:
(一)本年度記分周期初始,尚未被違法記分的,初始列為甲級;
(二)本年度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0分的,降為乙級;
(三)本年度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的,降為丙級;
(四)本年度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5分以上(含25分)的,降為丁級。
一個周期內記分≥25分以上,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將被查封 ?,并向社會公告。沒有達到25分,下一個周期積分將被清零。
檢查內容:普通門店檢查29項
《辦法》配套使用的記分檢查表分為四類:1.普通餐飲(29個檢查項); 2.微小餐飲(19個檢查項); 3.學校食堂(33個檢查項); 4.連鎖餐飲總部(9個檢查項) 。
每一項記分檢查內容均依據《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總局、省局印發的有關餐飲日常監督檢查記錄表,結合對不同主體業態的監管標準特點,最終確定檢查表及檢查內容。
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可以依法采取現場檢查、書面檢查、視頻監控抓拍違法行為記錄、監督抽檢等形式 ?。
按照相應餐飲類型的《深圳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檢查表》進行檢查,每次監督檢查原則上應當覆蓋記分檢查表中的全部項目。
監管人員會制作記分檢查表,并留存有關證據,如有違法記分事項,應同時發放《深圳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告知書》,記分檢查表應當經被餐飲服務提供者核實確認。
而實施查封措施的,具體依據《行政強制法》等有關規定進行。
來看幾則扣分示例 。
*以上圖片來自“深圳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
解封途徑:認真整改,有機會重新開業
為保障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公正、公平權益,確保必要的營商環境,餐飲服務提供者不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查封措施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餐飲服務提供者用于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被依法查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解除查封的決定 :
(一)查封的場所與違法行為無關;
(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處理決定,不再需要查封;
(三)查封期限已經屆滿;
(四)被查封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要求糾正違法行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措施的情形。
被查封的餐飲服務提供者認為已經按照要求糾正違法行為的,可以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交糾正違法行為的整改證明材料,申請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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