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吃出事!因擅自加工這種食材,致食客中毒,廈門一餐廳被罰12.5萬元!
· 2020-07-11 15:27:00 來源:紅廚網 1666
前不久,一廚師因私自烹飪河豚魚,致食客吃成植物人(可點擊藍色字體回顧:明知有毒,仍輕信自己手藝!上海一男子吃成植物人,廚師被判刑!),沒想到時隔不久,廈門一餐廳又因私自烹飪河豚魚而出事。
來源:廈門日報?| 記者:陳妮
私自加工河豚魚致食客中毒
廈門一餐廳被罰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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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門翔安區市場監管局值班人員接到消費者投訴,在新店鎮某餐廳吃了河豚魚后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現象。執法人員立即對涉事餐廳開展檢查,發現菜單上標有河豚魚制作的菜品,并在現場發現殘存的河豚魚湯。
經過調查,消費者為河豚毒素中毒,所幸送醫救治及時,才沒有危害生命健康。
“當事人洪某作為餐飲服務經營者,沒有資質卻擅自加工經營活體河豚魚,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翔安區市場監管部門最終對洪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04元,并處罰款人民幣125000元。
據了解,今年以來,翔安區市場監管局新店市場監管所已多次聯合翔安區公安局,對海鮮餐飲店較為集中的地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共發現3家違法經營河豚魚的餐飲店,查獲河豚魚約41斤。
市場監管部門對3家涉事餐飲店均進行了立案調查,并吊銷其食品經營許可證,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市場監管部門還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由公安機關對違法經營者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提醒
任何餐廳不能私自加工、售賣河豚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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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肉質雖鮮美,但野生河豚含有劇毒,食用野生河豚很容易因加工處理不當導致中毒。
而且,目前并沒有針對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藥物,一旦中毒,通常只能采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對癥治療處理,救治成功率不高。
據了解,野生河豚的內臟、卵巢、血液、魚皮、魚頭等部位含有劇毒的河豚毒素,其中內臟和卵巢的毒性最強。
河豚毒素(TTX)是一種生物堿,是自然界發現的毒性最強的神經毒素之一,0.5毫克就可能致人死亡。
河豚中毒者一般在食用河豚后10~45分鐘就會出現中毒表現,也有人延遲至3小時后毒發。中毒首先表現為面部和四肢麻痹,可能伴隨惡心、嘔吐、腹瀉、腹痛等消化道癥狀,進而出現呼吸困難、抽搐和心律失常等,最終死亡。
更可怕的是,中毒者臨死時,意識大都清晰。
而且,河豚毒素極為耐熱,高溫不可清除,在烹調過程中不易被破壞,長時間的蒸煮燉等烹飪方法,對去除毒素作用不大。
2016年,農業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豚和養殖暗紋東方豚加工經營的通知》(農辦漁[2016]53號),《通知》明確:
一、品種限制
只有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允許養殖生產經營,且養殖企業須經審核備案。
二、銷售限制
養殖河豚應當經具備條件且審核備案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后,才能銷售。加工企業也應具備規定的條件。
三、經營限制
任何餐廳不能經營河豚活魚或未加工的河豚整魚,野生河豚更是被明令禁止經營。
所以,并非任何企業都能養殖、加工或售賣河豚。
此外,《通知》對河豚養殖基地、加工企業、加工人員、安全加工技術等方面均有相應規定,并要求河豚加工產品包裝上,要附帶可追溯的二維碼。
解禁并不意味著餐廳可以售賣河豚活魚及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而是只能售賣經過有資質的加工企業加工后的河豚產品。
在這里,紅廚網也再一次提醒各位廚師朋友,千萬不要私自加工制作河豚魚,特別是野生河豚魚,以免引火燒身,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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