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林俊杰起訴廣州兩家胡桃里,獲賠5.5萬元
索有為 林北征 · 2019-07-11 17:13:31 來源:中國新聞網 5018
記者7月11日從廣州互聯網法院獲悉,廣州天河區天匯胡桃里餐廳近日在其認證的微信公眾號“廣州天河胡桃里”中發布一篇文章稱華語流行歌手林俊杰將在該店舉辦主題音樂會,林俊杰認為該餐廳侵犯其肖像權并誤導消費者等,將該餐廳起訴至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日前攜手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實現粵港澳三地首次在線跨域訴調對接解紛。
當庭宣判 劉文添 攝
2019年3月21日,廣州天河區天匯胡桃里餐廳在其認證的微信公眾號“廣州天河胡桃里”中發布一篇文章《林俊杰專場音樂會∣都怪我,不該沉默時沉默,該勇敢時軟弱》。該文稱,其經營的胡桃里音樂酒館天河店于2019年3月23日舉辦“林俊杰主題音樂會”活動。文章中包含有眾多林俊杰照片,同時有該餐廳制作的“林俊杰主題音樂會”活動宣傳海報,海報中包含林俊杰大幅肖像、舉辦活動地點、聯系方式等信息。
2019年4月13日,廣州市越秀區胡桃里餐廳在其認證的微信公眾號“廣州胡桃里289店”中發布一篇文章《289胡桃里|林俊杰音樂會向您發出邀請》。該餐廳在文中稱,其所經營的廣州胡桃里音樂酒館289店于2019年4月18日舉辦“林俊杰專場音樂會”活動,在上述廣告中包含有眾多林俊杰照片,同時附有其制作的“林俊杰專場音樂會”活動宣傳海報,海報中包含原告大幅肖像、舉辦活動地點、聯系方式等信息。
林俊杰認為,其系華語流行樂男歌手、詞曲創作者、音樂制作人,其肖像及姓名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胡桃里餐廳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林俊杰的肖像進行商業宣傳,涉嫌侵犯林俊杰的肖像權;胡桃里餐廳在活動中組合使用林俊杰的名字和肖像,使瀏覽者、消費者及林俊杰的歌迷誤以為雙方有商業合作關系,涉嫌侵犯林俊杰的姓名權。胡桃里餐廳應分別向林俊杰賠償經濟損失壹拾伍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壹拾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壹仟元整;并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向林俊杰公開賠禮道歉。
此次案件當事人來自多地,案涉被告越秀區胡桃里餐廳運營者是澳門居民,原告為新加坡公民林俊杰。糾紛委托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調解,廣州互聯網法院裁判。
案件由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會長兼首席調解員羅偉雄、法律部主任張思琪主持調解。
廣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侯向磊稱,該院利用在線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為位于北京的原告代理律師,身處廣州的胡桃里餐廳澳門藉經營者,與在香港主持調解的調解員提供線上互動磋商空間。
考慮當事人均有使用粵語開庭的習慣,廣州互聯網法院與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均選擇熟悉粵語、普通話雙語資深調解員與法官參與各自糾紛解決程序。
該案中,調解員就胡桃里餐廳使用林俊杰肖像進行營銷的行為以及獲利情況等進行了事實固定,雙方就公開賠禮道歉問題協商一致,但對賠償數額意見不一。
調解結束后,經各方同意,隨即進入庭審程序。
經審理查明,胡桃里餐廳在未獲得林俊杰授權的情況下,將其本人的肖像、合成海報等用于經營性宣傳,并在其實名認證的微信公眾號上同步推送相關文章,可能會使不特定的受眾基于對林俊杰的信任及喜愛參與餐廳活動,為胡桃里餐廳帶來潛在的商業利益。上述行為侵犯了林俊杰的姓名權、肖像權。
法庭依法當庭宣判,判令兩家胡桃里餐廳共賠償林俊杰經濟損失5.5萬元。
寫評論
0 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