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在用冬蟲夏草做菜嗎?出事了!趕快停止使用!
曉蕙 · 2019-10-12 17:26:11 來源:紅廚網 2030
今早,一條提醒通知在各廚師群里傳得沸沸揚揚,讓很多廚師同行不由得心頭一緊......
從以上提醒通知中不難看出,這是有人開始利用“藥食同源”的規定來進行碰瓷了,而且已經多次贏得官司。
什么是“藥食同源”規定?
這一切,都源于2017年在餐飲業發生過的一件事。
事情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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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上海皇廷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浦東新區川沙新鎮繡川路998號的經營場所內,因提供的菜譜中有“冬蟲夏草燉瘦肉汁”“洋參石斛燉遼參”等菜品涉嫌添加了西洋參、石斛、冬蟲夏草等中藥材,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068元并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上海皇廷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的上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根據相關規定,西洋參、石斛、冬蟲夏草不屬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故對其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
何為“藥食同源”?
我國自古以來就有食療的傳統,講究通過飲食調節達到預防、治療疾病的效果。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藥膳”,藥膳是中國傳統醫學知識與烹調經驗相結合的產物,以藥物及食物為原料,經過烹飪加工制成的一種具有食療作用的特殊膳食。它“寓醫于食”,既將藥物作為食物,又將食物賦以藥用;營養與防病治病兼備,可強身健體、延年益壽。
中國中醫學自古以來就有“藥食同源”(又稱“醫食同源”)理論,這一理論認為:許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藥物,食物和藥物一樣同樣能夠防治疾病。
在古代原始社會中,人們在尋找食物的過程中,發現了各種食物和藥物的性味和功效,認識到許多食物是可以藥用的,許多藥物也可以食用的,兩者之間很難嚴格區分。這就是“藥食同源”理論的基礎,也是食物療法的基礎。
哪些是可用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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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很早就有以百合、淮小麥、山藥、扁豆、玫瑰,山楂、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龍眼肉、小茴香、小薊等既用來做食品,又用來做藥的習慣。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曾四次修訂“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中藥名單。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中規定,61種中藥材是藥食同源食品,又分別于1991年和1998年增加了8種和7種。
2002年3月,衛生部公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對藥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作了具體規定,把藥食同源中藥材名單增加到87種。
2015年,國家在頒布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征求意見稿)中,又增加了14種。
而最新版本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目錄(藥食同源)》,已于2019年5月30日向外公布,各位廚友趕快把以下名單收藏起來吧。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人的藥膳食補,已經有了上千年的歷史,根據節氣,設計了不少中藥材跟食補原料烹制的菜品。
在這個過程里,人們發現,有些藥材(香料),有著獨特的香味,燒菜添加后,能使平淡的菜肴增加香味,聞之食欲大開。
這些藥材(香料),用在中醫里,可稱為中藥;用在烹飪中,就稱為香料。但有的是中藥來的,是不可以用來入菜的,入菜后會引起身體不適,甚至中毒。
如今,隨著國家科學的逐步發展研究,考慮到藥材的毒性,已經越來越嚴地控制中藥入菜的問題了,所以藥食同源的范疇又在進一步縮小,食品法嚴禁中藥入菜的品種,越來越多。
如果不慎,使用了不是藥食同源的中藥來入菜,是會被罰重款的。
趕快轉發出去,
讓更多的同行知道吧!
作者 | 曉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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