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們,請不要再自帶酒水、食物進餐廳了!
· 2020-08-24 14:16:31 來源:紅廚網 2514
好不容易開放婚宴,結果一場婚宴出現幾十人不適,讓大伙再次緊張起來。
近日,膠州市高麗亭酒店承辦婚宴后,出現了集體腹瀉事件,頓時,就被多個媒體爭相曝光。
8月1日,膠州26歲小伙楊軒(化名)迎來了結婚的大日子,他在膠州市少海高麗亭酒店擺下23桌酒席,招待親朋。
沒想到當天婚宴過后,陸續(xù)有親朋出現了拉稀的癥狀,他70多歲的大姑連續(xù)在醫(yī)院打了三天針才見好。
還有很多外地來的親朋,本應當天返回,但是由于拉稀太嚴重,不得已推遲了歸期。
更有一些親朋回家后,還出現了發(fā)燒的癥狀,不得已在當地醫(yī)院進行了核酸檢測。
據不完全統(tǒng)計,共有30多名參加婚宴的親朋出現了拉稀的癥狀。
8月2日,楊軒來到酒店討說法,雙方開始協(xié)商善后工作,但最終沒有達成一致。
8月5日下午,記者來到高麗亭酒店,該酒店前臺經理告訴記者,酒店的菜品“沒有問題”,酒店不會為此次事件負責。
離開酒店后,記者來到膠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工作人員稱,該局已經于幾天前介入此事,幫助雙方協(xié)商。
事件被曝光后,酒店廚師長劉某某看到某自媒體轉載報道了此事,劉某某認為這個自媒體轉載的文章內容不實,他擔心此事件對酒店及其本人造成負面影響,于是便撥打該自媒體電話號碼,向其施加壓力。
后由于劉某某言語逐漸激烈,該自媒體選擇報警,警方介入調查后,認為廚師長劉某某已構成尋釁滋事,對其開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8月6日,膠州市場監(jiān)管局工作人員來到高麗亭酒店進行食品取樣,然而,婚宴當天(8月1日)的菜品樣品已經沒了。
根據規(guī)定,酒店菜品樣品需要保留48小時,現在他們取樣的是8月6日的。
隨后,膠州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了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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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4日15時許,膠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接到投訴稱,楊先生親友于8月1日中午在青島萬昆鉑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麗亭酒店)用餐后出現腹瀉情況。膠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接到楊先生投訴后,我局于8月4日下午對高麗亭酒店進行檢查。經查,該酒店證照齊全,衛(wèi)生狀況良好。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要求,食品留樣需保存48小時。楊先生投訴時已超過食品留樣的時限,因而執(zhí)法人員無法對8月1日當天食品留樣進行檢測。
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tài)度,執(zhí)法人員根據雙方意見進行調解。8月5日,雙方在責任歸屬問題上意見不一致,未達成協(xié)議。
8月6日上午,膠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委托第三方抽檢機構對高麗亭酒店現場食材進行抽檢。
8月6日,記者也來到高麗亭了解情況,酒店稱,對小楊反映的婚宴后出現30多人腹瀉的情況,酒店方也進行了自查,發(fā)現當天的菜品都沒有問題。
酒店經理介紹,8月1日,酒店接待了小楊一家的婚宴,晚上的接待也是用的當天的飯菜,都沒有出現腹瀉的情況。
而婚禮當天的白酒、啤酒、飲料都是小楊自己帶來的,他們懷疑有可能是當事人自帶的飲料有問題。
這家酒店的情況,不禁讓我們想起幾個真實案例。
2019年11月,四川宜賓1名男子買了幾條魚,拿到餐館做成菜宴請朋友,沒想到吃完飯后,連同廚師等5人都被抓了。
據報道,貪吃的熊某在漁民手里買了幾條長江鱘,之后將其帶到附近的餐館加工,結果被廚師拒絕。廚師稱,這種魚是保護動物,不敢做。
隨后,熊某又將這幾條魚交給另外一家餐館做,這家餐館的廚師卻不認得這是長江鱘,便將這幾條魚紅燒了。
熊某等人在吃了長江鱘之后,還拍短視頻在網上炫耀,結果被眼尖的網友發(fā)現并舉報。最終,民警將捕撈、售賣、加工、食用長江鱘的5人全部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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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西安某村村民李先生女兒出嫁,在一家酒店設宴37桌,大約有300多親朋來赴宴。
結果到了晚上,參加婚宴的客人們陸陸續(xù)續(xù)出現拉肚子、嘔吐的癥狀,多數人去了當地的衛(wèi)生室檢查,或者去藥店買藥,有癥狀嚴重者甚至入了院。
李先生表示,據估算,約有150多人有類似的癥狀,還有1名孕婦和1名兩歲嬰兒被送到西安住院。
酒店方則表示,當天酒店一共承辦了三場宴席,其中在1號宴會廳的李先生家與在2號宴會廳的另一家,兩家宴席菜套餐所用食材都是一樣的,但2號宴會廳的客人并沒有出現類似的狀況。
后來,酒店經理了解到,李先生家的親朋在宴會開始前,自帶了西瓜和圣女果等水果,酒店也在上涼菜前為其制作了果盤,所以懷疑問題出在這兒。
此外,據了解,山東煙臺有個風俗:結婚需要準備三大件——鮑魚、海參、螃蟹。為節(jié)省費用,不少顧客選擇自帶海鮮讓餐廳幫忙加工。
不巧的是,有一家婚宴出事了,參加婚宴的顧客近百人食物中毒送進醫(yī)院。于是,酒店慌了,拿出自己的采購證明和留樣,證明問題不在酒店方。
后來經查,原來是顧客自帶的、在市場購買的便宜螃蟹很多是死蟹。
其實,顧客自帶的背后,隱藏著巨大的食品安全隱患。
在很多消費者眼中,“謝絕顧客自帶酒水食物”是一個霸王條款,但實際上,自帶行為不但在發(fā)生類似事件時,難以區(qū)分責任,還有可能會連累餐廳人員。
眾所周知,餐廳采購食材,必須三證齊全、有來源可追溯。而顧客自帶食材,往往在小商小販處購買,出現問題也很難追溯。
而有的顧客,還喜歡自帶一些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食材(如野味、長江江鮮),或是有毒食材(如河豚、毒菇),若廚師不識此物、分辨不清,便很有可能受到牽連,一同遭受監(jiān)禁處罰。
實際上,早在2010年,為應對當年不斷發(fā)生的食品中毒事件,國家食藥監(jiān)局已發(fā)出預警公告,允許餐廳拒絕顧客外帶食品酒水及外帶加工。
而有的餐廳 ,為了盡量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更是無奈地實施了一些明確責任的措施——如設立每日餐食留樣柜;如果顧客一定要自帶食材加工,需簽署一份“免責協(xié)議”。
因此,請食客們不要再自帶酒水食物了,我們這一行最怕的,就是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一旦這方面出現問題,無異于滅頂之災。
但是,僅僅我們一方努力是不夠的,這需要每個消費者的配合。
食客們,
為了您的健康與安全著想,
請不要再自帶酒水食物進餐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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