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開餐館只要一個承諾即可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張晶 · 2019-11-28 17:26:57 來源:央廣網 3602
開餐館可通過“告知承諾”取得食品經營許可。11月26日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讓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更加便利。
告知承諾制,是指申請人提出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監管部門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書面承諾申請材料與實際一致的,監管部門可以當場作出書面行政許可決定。
對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的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在省內已開辦10家以上直營店(不含單位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的餐飲連鎖企業,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經營條件和經營項目未發生變化的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以及經營條件和經營項目未發生變化的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推行“告知承諾制”。
對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將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實施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其現場是否符合許可條件,實際經營情況是否與承諾內容、許可核準事項一致。
為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省市場監管局多措并舉。如精簡申報材料,在實施食品經營許可時,對市場監管部門已經掌握的資料(如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等),不再要求許可申請人提交;優化許可事項,對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和制售的,同一個食品經營者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只需申辦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縮短許可時限,對材料齊全或材料可以當場更正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許可機關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許可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食品經營許可的決定;食品經營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許可機關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完善注銷機制,對食品經營者自行申請注銷食品經營許可的,當場辦理;對食品經營者申請注銷營業執照的,可要求其同時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一并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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